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伟德 自强社章程

作者:   时间:2026-03-01   点击:[]

▲  总则

●  第一条 宗旨

演绎自强,彰显自信,追求自立,践行互助

●  第二条 工作原则

自强社是面向全体在校生,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体,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等工作,以激发学生自立自强意识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的学生社团。自强社一方面通过在社团内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神激励、情感关怀、锻炼能力、素质提升搭建平台,打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家园,另一方面,面向校内外通过开展公益活动、社会实践,弘扬自立自强精神,引导在校生爱校报国,树立感恩奉献意识。

●  第三条 基本任务

1.关注家庭经济条件对学业有影响的学生,鼓励其正视困难,打造追求自立自强学生的精神家园;

2.构建朋辈辅导体系,为在校生的成长提供朋辈指导与帮助;

3.鼓励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经济上的困难,逐步培养并提高自立能力;

4.通过实施励志成才计划推动社员综合素质的提升,推动学生的健康成长;

5.组织学生参加义工等社会公益活动,为回报社会提供平台、锻炼能力;

6.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倡导自立自强精神,在全校范围营造追求自立的氛围;

7.组织在校生参加义工等社会公益活动为在校生回报社会提供平台、锻炼能力。

▲  成员

●  第四条 申请条件

在伟德 正式注册的、渴望自立自强、承认本社章程的伟德 学生,不分民族、性别均可自愿申请成为自强社成员。在正式成为社员前须认真填写《自强社成员申请表》,经批准备案后,即可认定其社员身份,享受社员权利,履行社员义务。

●  第五条  成员要求

为保障自强社工作顺利进行,成员需满足下列条件:

1.具有吃苦耐劳、务实创新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;

2.本专业学习合格,有较多的课余精力投入到自强社的各项工作之中;

3.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,能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服务;

4.具有较强的纪律性,能切实贯彻社团的各项方针政策,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强社交付的各项任务。

●  第六条 成员基本权利

1.参加社团内各级组织骨干选拔的权利;

2.按照社团规定有选择性参加社团组织或承办的学生活动的权利;

3.在参加活动方面有较高积极性的社员有破格提拔为社团骨干的权利;

4.社团骨干有按照伟德 及院系相关规定在奖学金评比中获得相应加分的权利;

5.对自强社社团发展以及现有情况、对社团骨干在工作中作出自己的建议意见的权利。

●  第七条 成员义务

1.有遵守校规校纪和自强社章程,执行自强社决议的义务;

2.有宣传“自立、自信、自强、互助”社团理念的义务;

3.按照规定完成自强社活动,并对社团活动提出反馈意见、做出评价的义务。

▲  组织结构

自强社由校总社与院系分社两级机构组成。在校设立自强总社,由学生处助学办公室专职教师单位指导教师,在学部、伟德 (系)设立院系自强分社,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指派专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。各院系分社受总社的领导。

伟德 分社针对总社职能部门同时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建立机构,设有事务部、实践部、宣传部。

◆  事务

1.组织、协调自强社成员到校外进行活动;

2.积极组织安排各种有特色的校内社会实践活动;

3.人员统筹、财务管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。

◆  实践

1.配合伟德 总社,筹备开展伟德 “给我三分钟”才艺展示大赛、“关爱自闭症儿童”等特色文体活动;

2.组织社员参与社区开展特色文化、体育类活动。

◆  宣传部

1.负责自强社日常宣传工作,如海报制作、宣传图片的制作等;

2.排版伟德 自强社工作及活动总结推送;

3.负责对总社活动进行宣传和总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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